时间:2021/1/1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北京哪有治白癜风的医院 http://m.39.net/pf/a_4659342.html

为预防和降低企业用工的违法风险,我们对近年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反映出的企业用工各类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如下建议和提示:

1、招用劳动者应认真审查劳动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职工名册》,详细记载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以防不慎使用童工或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为企业带来麻烦。

2、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存在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3、依法确定试用期期限,否则存在支付赔偿金的风险。谨慎行使试用期内对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建议做好试用期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要及时依法解除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解除劳动关系表等书面证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主张劳动者赔偿企业直接经济损失。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建议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免发生纠纷。

6、企业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对企业提出的方案和意见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告知全体劳动者,否则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

7、劳动者在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单位有依法单方解除权。为确保正确行使解除权,建议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职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

8、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不得低于成安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在办理辞职或工作交接后,应当即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否则将构成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9、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我局依法申请报批手续,并及时向劳动者公示。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加班事实等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10、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征得工会同意并与劳动者协商,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报酬。

1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12、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做到依法有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否则存在支付赔偿金风险。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存档保留职工工资单、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材料两年以上。

最后,谨向各用人单位给予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依法用工,合法经营,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16日

精彩荐读

??河北成安投资福地??县委书记强延峰强调,全力推进成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县级领导“一包四”责任制成为成安经济发展强引擎??“两服务一优化”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双争”工作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强势开局成为成安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编辑:王文姣

?责编:常虎涛

?--

?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