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户籍在我县内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报名办法 浮山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工作,通过浮山县人民政府网、浮山县电视台、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浮山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附件)从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或人社局 网址: 县人社局 6.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8张; 7.招用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年9月3日至9月5日 四、报名地点 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服务大厅 五、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视报名的情况采取考试或面试的办法,择优招用。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得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确定岗位及签订合同 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县人社局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
九、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
附件:年浮山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